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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炼焦化学、电镀、平板玻璃行业排污许可证申领公告
 
信息分类:公告公示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2017-10-16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C00280-0403-2017-0097
  责任部门:www.asia28365.com
 
 

为贯彻落实环保部下发了《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环水体〔2016186号)、《江西省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及省环境保护厅有关工作部署,现在我市范围内启动石化、炼焦化学、电镀、平板玻璃行业工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证范围

(一)石化行业

石化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范围为以原油、重油等为原料,生产汽油馏分、柴油馏分、燃料油、润滑油、石油蜡、石油沥青和石油化工原料等石油炼制工业;以石油馏分、天然气等为原料,生产有机化学品、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等的石油化学工业;以低分子化合物-单体为主要原料,采用聚合反应结合成大分子的方式生产合成树脂的合成树脂工业。

(二)炼焦化学

炼焦化学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范围为生产焦炭、半焦产品为主的煤炭加工行业,含有炼焦化学工业生产过程的排污单位,包括独立焦化企业和钢铁联合焦化分厂。

(三)电镀行业

电镀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范围为有电镀、化学镀、化学转化膜等生产工序和设施的排污单位,包括专业电镀企业和有电镀工序的企业以及电镀集中区内并拥有专门处理电镀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单位。其中有电镀、电铸、电解加工、刷镀、化学镀、热浸镀(溶剂法)以及金属酸洗、抛光(电解抛光和化学抛光)、氧化、磷化、钝化等任一工序的,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处理设施,使用有机涂层的(不含喷粉和喷塑)等实施重点管理,其他实施简化管理。

(四)平板玻璃行业

平板玻璃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范围为含有浮法、压延等工艺制造平板玻璃的排污单位。

二、核发机关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县(市、区)环保(分)局负责实施简化管理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其余排污许可证由市环保局负责核发。

三、申报地址

   排污许可证实行网上申请,申请平台为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网址:http://permit.mep.gov.cn)。申请程序及有关要求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四、申请时限

(一)现有石化行业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的排污单位应于20181231日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基础有机化学原料制造的排污单位应于20201231日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

(二)现有炼焦工业生产焦炭的排污单位应于20171231日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其他炼焦工业排污单位应于201820201231日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

(三)现有专业电镀排污单位和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处理设施应于20171231日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其他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排污单位应于20201231日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涉及电镀工业通用工序的排污单位应于20191231日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

(四)现有玻璃行业生产平板玻璃的排污单位应于20171231日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其他玻璃制造排污单位应于20201231日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

(五)新建排污单位应在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

五、咨询电话

0795-3998291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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