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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www.asia28365.com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信息分类: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2017-08-01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C00280-0202-2017-0014
  责任部门:www.asia28365.com
 
 

 

关于印发《www.asia28365.com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www.asia28365.com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728


 

www.asia28365.com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162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171号)和《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全局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提出以下方案。

一、突出政务公开重点

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流程界定和违规处理等方面的机制和会议开放、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等方面的制度。“十三五”期间,全局政务公开的重点是:政务动态、环评审查验收、环境监测、环保执法、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公共服务、预决算、党建工作、扶贫攻坚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探索推进政务公开负面清单、政务数据开放。秘书科定期抽查全局政务公开有关情况并督促整改,涉及保密的信息公开严格按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办理。2018年底前,各科室、直属单位应进一步扩展和完善本科室、单位现有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二、落实政策解读责任

各科室、直属单位出台重要政策时,牵头起草的科室、单位负责做好文件和解读材料的同步起草、审批和发布工作。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由科室、单位向局主要负责人提供解读材料,局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发布和重大改革措施出台,主要负责同志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传递权威信息,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以科室、直属单位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报批时应当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审。局政务网站和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共同做好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市政府发布环保相关重大政策,各科室、直属单位根据职能划分要进行对口权威解读,局政务网站和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应及时进行权威发布。(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三、提升舆情回应实效

政务舆情收集和回应的责任主体是涉事责任科室、直属单位,秘书科会同信访室、宣教中心负责有关组织协调工作。通过各种渠道拓展舆情收集工作,重点了解收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涉及局党组重要决策部署、局长办公会的政务舆情信息;涉及公众切身环境利益且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切、可能影响环保部门形象和公信力的舆情信息;涉及重大环境突发事件处置的舆情信息等。对收集的舆情信息,要加强研判,科学处置。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秘书科要会同宣教(信息)中心、信访室建立政务舆情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对政务舆情的发现、研判、办理、回复等实行全过程监督。对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批示的重要舆情,秘书科要直接督办。(责任单位:秘书科、信访室、宣教(信息)中心)

四、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建立政务公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重点围绕推进政务公开法制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通过“一事一询、一事一议”的方式,参与政务公开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参与涉及政务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的办理;参与涉宜舆情应对处置,提出法律处理意见建议;参与重大决策预公开社会稳定风险的分析与评估等。法制科明确专人与法律顾问联系和处理此项工作。(责任单位:法制科)

五、畅通公众参与渠道

围绕推进环保政务工作开放,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充分利用宜春环保网、宜春环保政务微博微信的互动功能,加强12369投诉举报热线、局长信箱等载体建设,重点围绕环保重大决策和政策制定、年度计划、财政预决算、以及环保监测执法的执行落地等方面,通过调查研究、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体吹风等方式,让公众更大程度地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发挥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积极运用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做好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评估和监督工作。(责任单位:秘书科、宣教(信息)中心、信访室、法制科、综治办)

六、实行督查约谈制度。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对政务公开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的科室、单位,由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约谈相关科室和单位负责人,并采取适当方式公开通报。每年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积极参与的科室、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扬。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科室、单位和人员责任。(责任单位:秘书科、宣教(信息)中心)

七、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围绕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务公开理念、能力和水平,制定政务公开专门培训计划,每年组织开展一到两次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责任单位:秘书科、宣教(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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