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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昊峰建材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砖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拟验收公示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 2017-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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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昊峰建材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砖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拟验收公示

    我局拟对宜春市昊峰建材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砖扩建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公示期:2017921日-2017927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3998291(环评科)

通讯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阳大厦西座1502室(336000

项目名称

宜春市昊峰建材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砖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源仙台

建设单位

宜春市昊峰建材有限公司

验收

监测

(调查)

单位

安徽环科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

概况

宜春市昊峰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宜春市袁州区凤凰街道源仙台仙月路(北纬27°4711″,东经114°2025″),项目总占地面积35亩。

生产工艺主要以粉煤灰、河砂、生石灰、水泥、铝粉膏为原料,经鄂破、球磨、配料、混合搅拌、浇注、初养切割、蒸压等工序,达到年产20 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砖的生产规模。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厂房1栋、办公楼、仓库、锅炉房及废水废气环保设施。

20133月宜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宜春市昊峰建材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宜春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了批复(宜环评字【201370号)。

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万元,占总投资的2.3%

环保

措施

落实

情况

(一)废气

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为锅炉烟气、工艺粉尘等。

锅炉烟气采用碱液水膜除尘装置处理,经36米高烟囱排放。粉碎工艺车间内放置集气罩、废气经袋式除尘器收集,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监测结果表明,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2的排放标准;锅炉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表二中标准,并且低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相关标准限值。

(二)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

项目厕所为旱厕,无冲厕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家肥使用。生产废水主要是锅炉除尘废水、蒸压釜蒸汽冷凝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均用于生产配料,不外排。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球磨机、搅拌机、锅炉引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减振、消声、绿化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的影响

监测结果表明,靠近浙赣铁路一侧(35m)内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他厂界满足2类标准,属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加气砖切割边角料回用生产;锅炉灰渣作为生产原料利用。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运往指定垃圾填埋场填埋。

(五)总量控制情况

监测期间,项目SO2排放总量4.31t/aNOx0.59t/a,满足环保部门批复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SO226.8t/aNOx 19.6t/a)要求。

(六)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200米,在该距离内无居民点、学校、医院、敬老院等环境敏感点。

 

公众参

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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