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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广厦陶瓷有限公司年产2400万m2(二期年产1740万m2)高档建筑陶瓷通体外墙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拟验收公示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 201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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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广厦陶瓷有限公司年产2400m2(二期年产1740m2)高档建筑陶瓷通体外墙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拟验收公示

    我局拟对江西广厦陶瓷有限公司年产2400m2(二期年产1740m2)高档建筑陶瓷通体外墙砖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

公示期:2017920日-20179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3998291(环评科)

通讯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阳大厦西座1502室(336000

项目名称

江西广厦陶瓷有限公司年产2400m2(二期年产1740m2)高档建筑陶瓷通体外墙砖项目

建设地点

高安市蓝坊镇

建设单位

江西广厦陶瓷有限公司

验收

监测

(调查)

单位

江西瑞彼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

概况

江西广厦陶瓷有限公司位于高安市蓝坊工业园,征用土地126667m2,年产2400m2高档建筑陶瓷通体外墙砖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生产工程、公用工程以及各服务性工程等设施。

工程共有4条生产线,分二期建设(一期一条生产线660m2,,二期三条生产线1740m2,)。

《江西广厦陶瓷有限公司年产2400m2高档建筑陶瓷通体外墙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02月由江西省气象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同年4月宜春市环境保护局以宜环督字[2010]100号文予以批复。一期工程1条年产660m2高档建筑陶瓷通体外墙砖生产线已于20116月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宜环评验字[2011]263号),本次验收二期3条(年产1740m2)生产线。

企业工程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0万元,占总投资的6.33%。本次验收二期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2万元,占总投资的9.20%

 

环保

措施

落实

情况

(一)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喷雾塔干燥废气、辊道窑炉废气、压制成型粉尘。

1)喷雾塔干燥废气

本项目共有2台喷雾干燥塔,燃料为水煤浆(由含酚废水等制成)。喷雾干燥塔烟气主要成分为SO2NOX、颗粒物。各干燥塔废气分别经旋风除尘处理后,共用一套碱液喷淋脱硫设施处理后经1根高25米烟囱高空排放。

2)烧成工序窑炉废气

一、二期工程共有4条辊道窑,辊道窑烧成燃料采用自制脱硫煤气,余热引至干燥窑烘干用,尾气与一期工程共用一套脱硫塔处理后经120米高排气筒外排。

 (3) 压制成型工序粉尘

成型工序10台成型压机型机产生的粉尘经一套布袋除尘器除尘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磨边成型工序34条生产线2台磨边机(12条生产线无磨边机)产生的粉尘经2套布袋除尘后排放。

2、无组织废气

1)原料场扬尘废气

项目原料仓采取设置顶棚,加高围墙等措施,减少扬尘产生。

2)皮带运输机产生废气

在皮带机转运点,尽量降低进出料口的物料落差;对于输送带采取设置密闭运输通道措施,尤其是针对室外运输皮带装置,最大程度减少扬尘产生。

3)水煤浆车间

水煤浆用煤为粉煤,需要进行筛分,水煤气站原煤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煤尘以水喷淋方式以减少煤尘

监测结果表明,喷雾干燥塔废气排口处各项目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林格曼黑度,均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表4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为25米,符合《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相关要求。

监测结果表明,隧道窑废气排口处各项目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林格曼黑度,均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表4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为20米,符合《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相关要求。

无组织废气排放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达标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生产废水包括球磨废水、磨切边废水、釉料加工和施釉废水、除尘废水、原料场淋溶水、地面及设备冲洗水、压机冷却废水、含酚废水等。

项目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了排水系统。原料堆棚采用了虹吸雨水管网专门分流雨水。工程除生活污水外,其他废水经处理后回用。

工艺废水及原料场淋溶水:采用混凝、沉淀法处理,废水经多级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由泵提升回磨、切边工序循环再用,基本不外排。

球磨废水:经排水渠流入沉淀池进行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球磨,污泥再经浓缩压滤处理。

除尘废水:水膜截留烟尘产生的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除尘,污泥再经浓缩压滤处理。

施釉废水:经加药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釉用水,污泥再经浓缩压滤处理。

釉料加工废水:经加药、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制釉用水,污泥再经浓缩压滤处理。

车间冲洗废水:采用混凝、沉淀法处理,废水经多级沉淀、过滤处理后达标后的水全部回用于冲洗。

压机冷却废水:压制生产过程中高温冷却水会产生间接冷却废水为清净下水,不外排。

水煤气车间的急冷器产生的含酚废水:集中收集后与煤、少量水一起制成水煤浆作为喷雾干燥塔热风炉燃料燃烧,不外排。

间冷器冷却水:由于不直接接触煤气,不含酚等有害污染物,冷却后直接循环利用。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经厂外明渠经500m入锦惠渠后,最终排入锦江。

监测结果表明,公司废水总排口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表1标准要求。石油类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要求。

通过对厂外地下水观测井进行监测,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要求。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球磨机、搅拌机、提升机械、空压机、鼓风机、输送带、磨边机等生产机械,均属高噪声。优化总平面布置,采取隔声、消声等有效的降噪措施。

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I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坯体废物、产品废物、焦油、除尘器粉尘、沉淀池泥渣以及生活垃圾。

1)烘干过程中产生废品经过粉碎后在球磨工序回用,烧成产生的废品外卖下游企业。除尘粉尘返回配料工序综合利用;生产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泥渣经压榨机压成泥饼后返回料仓,待球磨后再制浆制砖利用。球磨后的原浆过滤是除去少量未能粉碎的粗粒原料和碎的研磨体,收集后返回矿料球磨。

2)煤气中被捕集后的焦油、含酚废水属于危险固废。本项目废焦油出售给危废处置公司。含酚废水作为水煤浆制备用水,不外排。

焦油池、含酚废水贮存池已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做密封、防渗、防雨、防火处理,避免焦油产生的恶臭对环境造成影响。焦油池内贮存时间不应过长,原则上应日产日清,盛装于符合标准的桶内置于仓库内暂时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运走处置。运输过程应做好防泄漏、洒落措施。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的焦油可全部得到综合利用并安全处置。

除尘器收集的烟粉尘全部回用于配料工序。污水处理站污泥其中喷干塔洗涤废水、球磨冲洗废水以及粉制车间废水中的污泥压滤脱水后回用。煤气发生炉及制粉车间产生的煤渣约全部卖给砖厂,煤焦油及焦油渣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公司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所处理,统一运往指定垃圾填埋场填埋。

(五)总量控制情况

监测期间,二氧化硫排放量为69.86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30.54t/a、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0.612t/a、氨氮排放量为0.0101t/a,均满足环境报告书批复中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二氧化硫109t/a、化学需氧量2.9t/a)。

(六)公众意见调查

调查共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30份,收回30份,回收率100%,被调查人员100%对项目的建设持支持态度,无人反对。

(七)卫生防护距离检查

项目煤气发生车间200米范围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八)风险防范措施

设置了1个容积为280m3 焦油池、180m3含酚废水池和290m3事故废水收集池。

企业编制了《环境风险突发性事故应急预案》并报高安市环保局备案。

 

公众参

与情况

根据监测单位提供的公众意见调查表明,大多数公众对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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