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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春华宏汽车有限公司新建一汽大众-奥迪品牌4S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 201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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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春华宏汽车有限公司新建一汽大众-奥迪品牌4S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关于宜春华宏汽车有限公司新建一汽大众-奥迪品牌4S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110日-2018116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3918329(环评科)

通讯地址:经开区管委会302号(336000)

项目名称

宜春华宏汽车有限公司新建一汽大众-奥迪品牌4S店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单位

宜春华宏汽车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宜春市益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基本情况。宜春华宏汽车有限公司新建一汽大众-奥迪品牌4S店建设项目位于江西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320国道以西、春风路以南,地理坐标为东经114°22'49.46"、北纬27°52'53.1"。厂址北面紧邻春风路,对面为菜市场、宾馆,南面紧邻宝马4S店,东面临近320国道,路对面为宜春梅隆贸易有限公司,西面隔一条排水沟对面为预留用地。项目总建筑面积7230.3m2

项目为新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展厅、维修车间等主体工程;新建附属用房、地面及屋顶停车位等辅助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噪声控制措施、固废贮存设施及绿化等环保工程。

项目主要从事汽车整车销售、零配件销售、汽车维修、装璜、洗车、美容等。

项目总投资14345.87万元,环保投资65元,占总投资的0.45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的使用,夜间禁止使用打桩机等高噪声设备,同时认真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沉淀池等处理设施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得外排。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施工垃圾应综合利用,不得随意丢弃。

(二)废水污染防治要求。

你单位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项目废水主要是洗车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COD、BOD5、SS、NH3-N、石油类、LAS等。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环保验收前,生活污水中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厕所粪便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汇同其他生活污水及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的洗车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一并进入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须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直接排放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入渥江后入袁河。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环保验收后,以上综合废水处理后须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尾水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

(三)废气污染防治要求。

项目废气主要是喷漆、烤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及汽车尾气、食堂油烟等。主要污染物为二甲苯、VOCs、NOx、CO、HC等。

喷漆、烤漆工序全过程是在密闭的喷漆房内进行,废气经烤漆房内设置的过滤棉、引风机、活性炭吸附装置等设施处理后,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及《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汽车制造与维修限值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建设单位应安装可移动式的焊接烟尘净化器等设施,确保焊接烟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经 15m烟囱排放。

打磨粉尘及汽车尾气均为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应严格要求操作人员按规范操作,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无组织排放污染物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等设备处理后,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中型排放标准后,至高于楼顶3m的烟囱排放。

(四)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

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维修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你单位应合理布局厂区,将产生噪声较高的车间布置远离厂界和民房的区域。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采取减振、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施工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行期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厂界须达到2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是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包括废弃零件、废弃轮胎、废弃包装固废等,收集后外售利用;生产废水处理装置产生的沉泥应定期清运填埋。生活垃圾统一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吸附棉、含油抹布、棉纱手套、废纤维棉、废油漆、机油包装桶、废机油等,应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固废在送出厂外处理处置前,应在厂内分类收集、暂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堆场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相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应放置于专门的危废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要求。

(六)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按要求设置采样口。你单位应按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在废水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按我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0.109t/a,NH3-N≤0.018t/a。

 

 

 

 

 

 

 

 

 

 

 

附件:宜春华宏汽车有限公司新建一汽大众-奥迪品牌4S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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