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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宜商大道向南延伸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批准公示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 2018-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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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宜商大道向南延伸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宜商大道向南延伸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18日-2017112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3998291(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西座1502号(336000

 

项目名称

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宜商大道向南延伸段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袁州区

建设单位

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属新建工程,为城市主干道。设计为双向六车道,路基宽50m,道路红线宽42m6.0m(人行道+绿化带)+30.0m(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6.0m(人行道+绿化带),道路设计车速50km/h,涵洞11个,大桥1座,6个平面交叉口。路面采用水泥砼路面路面。

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排水工程;辅助工程包括交通安全及管理设施、道路绿化、道路照明、交通标线、公交站台;临时工程包括弃土场、桥梁预制场等;环保工程包括渥江集镇段设置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防撞护栏、截污沟、事故池、路基边坡绿化、弃土场生态恢复、樟树移植等。工程所需砂石料均购自商品料场,不设取土场、搅拌站等。

项目总投资26297.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0.1万元,占总投资的2.2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工程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各项外部因素,进一步优化线位选线,尽量减少建构筑物拆迁量和耕地占用,提出维护生态平衡、降低环境污染、保护沿线环境敏感目标等生态环境保护方案。

项目施工应尽量减少占用农田、耕地,在施工开挖时,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因施工破坏的植被和裸露的土地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对道路两侧及临时占地、弃土场进行绿化,以减少水土流失。施工期对公路沿线分布的野生樟树应树立明显标志牌,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避免施工活动造成破坏;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采取防止水质及噪声污染,减少生境扰动,严禁捕捉等措施;路基边坡、施工场地、弃土场等场所应采取植被恢复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减缓工程造成的生态影响。

项目营运期应做好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水土保持工作,对公路用地范围内生态环境脆弱、地质灾害易发路段,应采取生物、工程等综合措施,做好防护工作,按设计要求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的各项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土地复垦措施;按公路景观绿化设计的要求,完成拟建公路边坡等范围内的植树种草工作,做到恢复植被、保护路基、减少水土流失;强化道路沿线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监督工作,要求运输含尘物料的汽车应加盖蓬布,减少粉尘对沿线植被的影响,选用当地物种进行道路绿化及临时占地、弃土场的植被恢复。

(二)废水污染防治要求。施工期机械设备冲洗废水采取沉淀隔油池处理后部分回用于施工作业中,其余用于施工作业区周围场地散水、抑制施工扬尘。桥梁工程不设水中墩,基础施工过程中钻孔泥浆及钻渣必须控制在岸上,并运往弃土弃渣场集中堆放、综合利用,防治流入水体,防止水土流失和污染周边环境,减轻对水生生物、下游灌溉、饮用水源等影响。堆置泥浆废水不得直接排放,应进行沉淀处理,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施工单位生活就近租用民房,生活污水利用居民现有化粪池等设施处理后就近用作农肥。

营运期:为减少路面污水对周边水环境造成影响,应加强公路沿线日常管理,禁止漏油、不安装防护帆布的货车和超载车上路,以防止道路上车辆漏油和货物洒落在道路上,造成沿线地表水体污染和安全事故隐患;装载煤、石灰、水泥等容易起尘散落物料时,必须加蓬覆盖才能上路,防止物料散落随路面径流污水影响水质。加强对沿线跨河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沉淀池的巡查维护,确保沿线水体和区域供水安全。完善道路两侧雨水收集系统,确保沿线排水设施正常运行;应加强道路排水设施管理,维持经常性巡查和养护;对涉水桥梁的护栏进行强化、加固设计,防止化学危险品运输交通事故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

(三)废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期开挖和拆迁过程中,洒水作业保持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降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要制定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运输车辆加蓬盖、装卸场地在装卸前应先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面;施工土方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料堆应严密遮盖。道路工程外购商品混凝土,不设混凝土搅拌站、沥青搅拌站,筑路运到现场后应立即敷设,并减少车辆在现场停留时间。

营运期注意公路日常维护,加强道路路面、交通设施的养护管理,保障道路畅通,遇到路面破损应及时修补,加强道路的清扫;在道路两侧种植乔灌木绿化林带,加强路基边坡绿化带的日常养护管理;加强机动车管理,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查制度。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

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建设单位应做好挖填平衡,施工固废不得排入水体,做好覆土复垦和生态恢复工作,施工期充分回收利用部分建筑垃圾,其余建筑垃圾和开挖产生的土方要加强管理,工程弃土和建筑垃圾卸在指定的受纳场地内。

营运期及时清扫,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送垃圾填埋场处理。

(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

营运期道路两侧土地应合理规划和利用布局;做好路面维修保养,对受损路面应及时修复;采用乔、灌、草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对噪声超标的渥江集镇路段推荐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规划部门在制定和审批城镇建设规划时,应限制在道路边界线35m范围内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疗养院等敏感建筑物。

项目施工阶段应维持施工机械低声级水平,主要运输通道远离居民区;确保各施工场所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昼间施工时确保施工噪声不影响公路沿线的居民生活环境,学校路段施工尽量安排在假期或周末,在22:006:00时段禁止施工,确需在夜间施工路段,向当地相关部门上报施工申请,并按要求采取设置临时围挡防护物等措施消减噪声。对噪声超标的渥江集镇路段推荐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进一步优化调整局部路线设计方案,尽量远离声环境敏感点。对全线运营期预测超标的声环境敏感点,针对不同情况,采取设置声屏障、安装通风隔声窗等措施,确保其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加强运营期沿线敏感目标噪声跟踪监测,预留相关工程措施资金,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或补充降噪措施。应确保公路两侧红线35米以内区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35米以内的学校、医院、敬老院等敏感点和35米以外区域应达到2类标准。

(六)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加强公路危险品运输管理(尤其是跨越水体桥梁)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事故风险管理及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对沿线跨越桥梁两侧护拦进行强化、加固设计,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沉淀池(兼作事故池,设置切换阀),避免事故时废液、废水直排对下游水体造成影响。加强交通工程设施,在山区及易滑坡路段设立注意山体滑坡警示牌。设置紧急报警电话,严格控制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数量,醒目位置各设置限速、禁止超车标志等。加强公路沿线日常管理,加强对沿线跨河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沉淀池的巡查维护,保持事故池有效容积,确保沿线水体和区域供水安全。

(七)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设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及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委托相关单位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

(八)公众参与要求。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制定了公参调查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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