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吉马实业有限公司扩建年处理30万吨矿产品及尾矿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宜春市吉马实业有限公司扩建年处理30万吨矿产品及尾矿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欢迎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宜春市吉马实业有限公司扩建年处理30万吨矿产品及尾矿综合回收利用项目
(2)项目性质:改、扩建项目
(3)建设单位:宜春市吉马实业有限公司
(4)拟建地点: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彬江机电产业园
(5)项目概况:宜春市吉马实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建成矿产品装卸、仓储、运输项目,2016年通过环境保护验收,顺利投产运营至今。考虑到企业自身的发展,现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在原厂区内新建厂房,增加一条年处理30万吨矿产品及尾矿规模的选矿生产线。
(6)环境影响:
施工期间施工机械噪声、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工期过程中的主要固定废物是建筑垃圾和少量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均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施工占地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短期的不利影响;
运营期不利影响主要是选矿废水、员工生活废水、物料运输装卸产生的粉尘、生产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和生活垃圾等。在采取合理防治措施后,上述影响可得到最大程度的减缓。
二、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宜春市吉马实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总
电 话:18879510889
评价机构: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谭工
电 话:0731-85778596
邮政编码:410006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中南大学本部理学楼三楼
电子邮件:784866803@qq.com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目前本项目建设地址内及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如何?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2)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是否在可接受?
(3)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4)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主要方式
欢迎您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您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于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宜春市吉马实业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