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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asia28365.com向排污者公开排污收费标准和程序
信息来源: 环保局   更新时间: 2008-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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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ww.asia28365.com向排污者公开排污收费标准和程序

 

 

一、征收排污费的对象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即国务院第369号令规定:“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向环境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固体废物或者超标排放的工业、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的企业、事业、行政机关、学校、社会团体、部队、个体工商户等一切排污者。每一个排污者都有缴纳排污费的法定义务。

二、排污费征收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环保总局、经贸委第31号令规定:1、水污染物,按每当量数0.7元计征,超标污水加一倍计征。

    2、大气污染物,按每当量数0.6元计征。对不便监测的烟尘,按林格曼黑度计征,其标准是:1级按每吨燃料收1元,2级收3元,3级收5元,4级收10元,5级收20元。

    3、固体废物:粉煤灰30元/吨,冶炼渣25元/吨、炉渣25元/吨、尾沙15元/吨、煤矸石5元/吨,其他固废25元/吨、危险废物1000元/吨。

    4、超标噪声计征标准是:超标1分贝收350元,2分贝收440元,3分贝收550元,4分贝收700元,5分贝收880元,6分贝收1100元,7分贝收1400元,8分贝收1760元,9分贝收2200元,10分贝收2800元,11分贝收3500元,12分贝收4400元,13分贝收5600元,14分贝收7040元,15分贝收8800元,16分贝及以上收11200元。

三、计算排污费的法定依据

     国务院第369号令和国家计委、财政部、环保总局、经贸委第31号令规定:1、凭国家排放标准,如污水和废气国家规定了排放标准(见国标)。噪声污染国家的排放标准是:0类区即疗养、高级别墅、高级宾馆区域,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1类区即居住文教机关区域,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2类区即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域,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3区即工业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4类区即城市中穿越的道路干线、铁路两侧区域,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2、凭环境监测数据或物料衡算数据计算排污费。不是按生产经营规模大小、效益好坏,而是按排污治理好坏、排污量多少、浓度计征排污费。

四、排污费的征收程序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第一步由排污者自行申报排污数量和种类、浓度,一般在12月15日前向环境监察机构申报。新、扩、改项目在试产前3个月内申报。建筑施工单位在开工前15日内申报。如果拒报、谎报、依法处以排污费金额的1至3倍罚款。第二步由环境监察机关到现场核定,如果排污者对核定有异议,收到《核定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环保监察机关申请复核。第三步环境监察机关向排污者送达《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并向社会公告。排污者收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排污费。如有异议,在7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对在7日内不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又不缴纳排污费的,责令限期缴纳,对限期不缴纳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加收滞纳金。在诉讼期满180天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征收排污费的目的和减、免、缓征排污费的依据

     缴纳排污费目的是国家为了保护好环境,提高环境质量,征收排污费略高于治理污染的成本,从而促使排污者减少排污和治理污染。法律规定缴纳排污费,不免除治理污染,赔偿污染损失等法律责任。《条例》规定:对于遇到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战争、恐怖事件等遭受重大损失的排污者。可依法申请批准减、免一年的排污费。对于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殉葬机构、特殊学校、中小学(不含校办企业)和国家认定的非盈利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可以免征排污费。对因政策因素和市场因素影响,经营、生产特别困难的排污者,经申请和依法批准可缓征3个月的排污费。除此之外,对于擅自减、免、缓征排污费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排污费是当地财政预算内收入,并实行收、支两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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